19日,省农业乡村厅、省财务厅、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我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生猪出产康复开展有关扶持方针的通知》,对康复生猪出产提出扶持方针意见。通知清晰,对种质资源和规划猪场购买种猪实施补助,突出扶持生猪饲养重点县和规划猪场完善防疫设备等,维护生猪出产基础,提高饲养场生物安全水平。省级财务已于7月底下达2.61亿元补助资金。
将能繁母猪、育肥猪保险金额分别从1000元/头、600元/头提高到1200元/头和800元/头,降低生猪饲养风险。加大信贷担保支撑,缓解借款难、借款贵问题。统筹利用省以上现代农业开展专项资金,对具有种畜禽出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(含当地猪保种场)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划猪场给予短期借款贴息支撑,贴息时刻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,并减免一定时期的担保费用。